学生职业发展与企业合作中心是学校负责学生职业发展及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按照“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来开展工作。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校企合作的工作计划,完善校企合作的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实践校企融合、产教联动、工学结合的工作新思路,推进校企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二、负责学院与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的联系。

三、负责开展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制度的制定与理论研究工作。

四、负责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学生的职业发展课程的引入工作。

五、负责学生职业发展类的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

六、负责对校企合作项目及协议进行审批和备案,管理和监督校企合作单位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负责校企合作项目运行状况把控,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孵化、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八、负责服务二级学院校企项目落地及执行,对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单位进行维护。

九、负责校企合作工作的情况汇报,总结和表彰及交流工作经验,档案归档工作。

十、负责推进二级学院与企业的校企合作,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地方建设需要,不断开发、拓展社会服务项目。

十一、负责协助各二级学院专业与企业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建立企业课堂,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信息资源。

十二、负责对二级学院培育的精品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审核与服务。

十三、负责考察和引进优质的校企合作项目推荐给二级学院。

十四、负责全校校企合作经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